1. 如何理解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挪用公积金是违法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内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容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
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作为怎么办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回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答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 我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时,因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失误被全部提取,无法面签购买房子,怎么办
可以
让公积金中心更证其所犯的失误,若不更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有什么处罚
租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对于租房提取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规定,每3个月提内取1次住房公积金容;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职工首次提取满12个月后,再次提取时应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5. 公积金被公积金管理中心拉入黑名单,多久才能取里面的钱
一般3年左右,甚至可能5年
6. 住房公积金引发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由哪个部门调解,依据是什么
属于劳动争议,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调解,依据如下:1、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其两个特征之一就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SPAN>
7.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以后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怎么办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专的城市,可以适当属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可挂市长热线举报,也可去法院起诉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