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安碑林区公租房名单
西安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B. 我在西安碑林区2019年申请的公租房怎么没动静了
你可以去咨询物业,或者去问房主。
C. 碑林区公租房公示名单
西安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D.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地址在哪 急求! 谢谢~~~~~~
你好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其实就是 碑林区建设局 就在 二环南路西段 碑林区政府 里面 你直接搜碑林区建设局就行了
E. 西安碑林区公租房公示名单
合格申请市公租房信息中国进行公示关注公租房信息中国 公租房申请相回关步骤: 1、受答理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点应予受理并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起20工作内初审机构完初审提初审意见初审合格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合格书面告知申请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初审材料起7工作提复审意见合格进行公示;合格书面告知申请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申请市公租房信息中国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间少于7工作公示象异议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10工作内完核查经核查异议立应书面告知申请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异议或异议立进入申请轮候库申请公租房信息中国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数等情况发变化应主及向原申请点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
F. 西安17年碑林区公租房子名单
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
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租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户型:公租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G. 西安市碑林区公租房在哪里咨询和申请
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具有西安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享受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
的家庭都可以申请。
申请手续是: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核查单位核查申请家庭收入;区房改办对申请家庭交报材料进行核查,在其户口所在社区进行15天的公示;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具体规定请咨询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H. 西安碑林区公租房信息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版请的相关步骤权: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