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申请海南海口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海南海口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② 如何申请海南海口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海口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会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委会在受理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三)公示。经调查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名单,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申请人工作单位、家庭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所在地公示10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再次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限为15日。经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由受理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批准。经两次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以下简称《准购通知书》)。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数核准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并在《准购通知书》中注明。
(五)排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已取得《准购通知书》的申请人的购房需求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并在监察、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公开进行电脑随机定号排序,根据房源情况发放《选房通知书》。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对重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危房户等住房困难家庭应优先安排。
③ 海南海口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申请条件
报纸上说的,和新闻上那些领导人说的话都是假的,都是骗人。我去过一个廉租房问过,有个人告诉我,没有过硬的关系,是拿不到的。
④ 海口公租房申请条件 海口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需资料
准备申请材料有: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可以在各申请点领取。
2.身份证明
主城内区户籍的申请容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主城区居民除了身份证外,还需要暂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
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1)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1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收入在2000元左右即可。
(2)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在主城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要低于13平方米。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⑤ 海南人如何在海口申请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回住房困难答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⑥ 2011年海口保障住房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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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海南省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条件申请
(一)家庭户籍条件申请人须符合如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
2、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
(二)家庭收入和资产条件:
1、2017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 26530元(含)。单身居民申请的, 年可支配收入低于 39790元(含);
3、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60000元(含)。
(三)家庭住房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政策性优惠住房,或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房产。
2、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
(7)海口保障住房申请扩展阅读: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二)提交材料:
1、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住房保障窗口领取);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无自有住房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直接填报,须提交租赁证明或租赁合同。自有住房面积不达标的申请人须提交房屋面积文件(房产证或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保局)出具工资及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自由职业的申请人个人申报收入,由街道、社区予以佐证,并出具确认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家庭须提交结婚证,离异或再婚家庭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对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申请方法和地点申请人持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非本市户籍的需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
⑧ 如何申请海南省海口市廉租房
,《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申请方式 可向街道或镇申请
修改后的《办法》规定,申请人凭户口簿及身份证明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领取廉租房保障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后,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再将档案转送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复核后再回交区房管部门。
廉租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12元(含)。廉租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政府提供保障住房面积标准为: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12平方米。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9元。实物配租住房中经核准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住房租金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实物配租中经核准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外的住房租金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