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孩子上学,需要有住房证明,请问怎么开证明呢
1、已经拿到房产证的,直接携带房产证办理。(单位发给的产权证有效)
2、住房证明格式:
住房证明
xxxx 学校:
现有我小区住户xxx(身份证号:123456789),居住于我小区xx号楼xx单元xxxx室。房屋产权人为本人。
其子女xxx(身份证号:987654321)一同居住该处。
特此证明。
小区物业:xxxx物业管理公司
年月日
B. 2017年 外地户口小孩子在厦门读书需要什么证件
外地户口小孩想在厦门读小学,得参加积分排位,排在所在区所能提供的学位前,就可以上公办或私立,排不上的,就无法在厦读书了。主要是根据暂住证(居住证)年限、社保医保年限、劳动合同以及是否在厦门有房等进行积分。2017年的积分排名报名4月底,现在已经过了。
C. 厦门小孩读书 需要哪四证
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1)原籍身份证明
(2)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辖区内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3)学生父(母)亲在厦从业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
①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②适龄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资格。
D. 厦门集体户口的落户要求及落户后申请厦门保障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要求及各项材料
一、厦门公民户口挂靠指南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1.户口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原因已无人管理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2.户口因房屋买卖、离婚、离职原因,产权人或户主发生变更,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户口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4.市外迁入人员申请落户已被我市接收,但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信息,提交下列资料:
(一)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4)厦门保障性住房小孩读书证明扩展阅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三)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四)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 在厦门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对申报相关信息真是想做书面承诺怎么写
如果申报的相关信息是准确无误的
那么就写
本人承诺
关于保障性住房申请中提供的本人信息是完全真实的
如有虚假信息
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F. 厦门有保障住房但户口在另一个地方小孩读书哪里报名
厦门小孩读书是要两一致,也就户口和实际居住地要一致,如果不一致,也一定有书读,但如果户口所在地片区报不上名,只能等统筹安排到别的片区读。
G. 租房无房产证明用于小孩读书怎么开
新政已然下发,今后,有无居产证的租房者,均可与当地人一样,共享公共资源。比如,小孩上学等等,一视同人。
H. 厦门 小学新生入学,父母户口在厦门,但无房产,学校需要 什么无房产证明,哪位知道在哪里开啊
先去居委会问,再到派出所。应该可以出具的。不然那些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的? 要问对单位,问对人才行啊!
I. 小孩要上学要开唯一住房证明去那里开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主管地税部门检查,由居委会和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无效。 开具唯一住房证明需提供的材料: 1、已婚的: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主要显示其子女);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要提供未生育证明(居委,单位或村镇出具均可); 2、未婚的:要提供身份证和未婚证明; 3、离婚的...:要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定书和离婚后至今未再婚证明; 4、丧偶的: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丧偶后至今无婚姻登记证明(民政局,居委,单位或村镇出具均可); 5、外地户口的:除需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须到其户口所在地开具无房证明原件。
J. 如何申请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
在厦门拥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保障性住房。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就学、服兵役期间仍视同拥有本市户籍。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户籍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本市户籍时间。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且符合进厦安置条件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但不计算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
(10)厦门保障性住房小孩读书证明扩展阅读: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审核: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每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义务配合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助调查工作;
3、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协查结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租金补助比例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房产部门发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国土房产部门应当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每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社会保障性住房轮候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