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
自从有了城乡户籍的差别,直至今日,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地位和福利的差异,大城市户口和中小城市户口之间也有许多不平等,比如在就业、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就存在有歧视。特别是在中国城镇中有大量的流动人员,因为户籍制度,他们并不能和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这实际上就是在违反宪法规定的公民平等的原则。所以,城乡户籍差别带来的更沉重的恶果就是限制了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人口的自由迁徙和选择居住地的权利。
(一)户籍制度与农民的政治权利平等。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参加国家生活的权利。它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一个重要内容。凯尔森认为:"我们所了解的政治权利就是公民具有参加政府,参加国家意志形成的可能性,用实在话来说,这就意味着公民可以参与法律秩序的创造。"具体而言,政治权利就是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等权利。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诸多政治权利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权利,是实现其他政治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我国宪法第34条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的这一权利却受到诸多限制。例如,我国选举法第16条规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换句话说,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方面,四个农村选民才顶一个城市选民。而农村代表与城市代表划分的依据正是户籍。此外,从全国人大历年的代表构成看,第一届农民代表63人占5.14%;第二届67人占5.46%;第三届209人占6.87%;第四届662人占29.4%;第五届720人占20.9%;第六届348人占11.7%;第七届与工人代表合占23%;第八届280人占9.4%;第九届240人占8%。⑤这些事实说明:在全国人大代表各额中,农民以其占80%的人口基数仅得到了极不相称的席位。由于政治生活中缺少农民的声音,现实生活中各种坑农、害农的事件不断发生,农民负担问题难以解决就可想而知了。
(二)户籍制度与农民的经济权利平等。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人的天性。经济利益则是实现幸福生活的源泉,正如任何社会都不能离开经济基础而存在一样,任何个人也都不能离开经济利益而生存。因此,经济权利构成了公民整个基本权利体系的基础。经济权利实现的平等程度直接制约其它基本权利实现的平等程度。那么,我国城乡公民经济权利实现的平等程度如何呢?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52年城市居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是农民的2.4倍,现行户籍制度确立以后,这一比值不断扩大,1978年达2.8倍,1999年达4.1倍,目前这种不断扩大的趋势仍在继续。需要指出得是,我国农业尚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零散农户生产向集体化生产的转变过程中,各地的生产力水平极不平衡。把一些还处于黄牛耕地式的农产品推向市场,这种缺乏基本保护的竞争本身就很不公平。然而就是在这种生产力极低的状况下,农民还承担着高额税负和各种费用。在有些地方,农民一年辛苦换来的若干"白条子"就是对农民经济平等权的一种嘲讽。此外,农民还要面对各种不平等的消费、社会保障政策。比如农话比市话贵,农业用电比城市用电贵,等等。在社会福利方面,长期以来,国家每年为城市居民提供几百至上千亿的各类社会保障,城市职工享受退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多项社会福利,农村却只有少量贫困人口享受一点微薄的社会救济。
(三)户籍制度与农民人格权利平等。人格权是个人置身社会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人格权利平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内涵,也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内涵。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行户籍制度所确立的二元社会结构造就了我国公民人格权利不平等的现实。在今天的城市里,几乎所有的脏、累、差的工作都成为农民的"专利"。即便农民工与市民同在一个单位工作,他却不能和市民正式工一样累计工龄,不得评定技术职称,不能得到进修与培训的机会,没有升职晋升的希望,分不到住房,享受不到公费医疗、退休待遇,没有失业救济,一遇经济不景气或政府治理整顿,可使其立刻变成为无条件清退的对象。如现阶段,我国城市失业和下岗现象日益严峻,许多地方政府把外来务工的农民看作是城镇职工就业的障碍,从而制定了一系列排斥和歧视农民工就业的政策。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在某种意义上,"农民"本来只是一种职业称呼,专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应该和从事其他任何职业的人一样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却把整个公民划分为"农村人口"和"非农村人口"两大阵营,农民不只是一种职业称呼,更是一种不可轻易变更、且需世代承袭的身份。也许,令外国人难以理解的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名词,比如"农民"、"农民企业家"、"外来妹"、"暂住证"等等,对中国人来说却是不言自明的。
另外,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也存在差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中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还有,农村的房地产国家限制其流通,造成农村的房地产不升值。还比如社会保障方面,农民就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也不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等等。
总之,虽然法律上规定平等,但还是有很多的事实上的不平等
② 烟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吗
烟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吗?他是全额拨款单位
③ 有烟台暂住证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一、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户口必须为本市户口,且至少一人户口达5年以上,现在政府说要放开政策,让外来人员也能享受保障性住房,但是目前还没有具体出台。
二、申请廉租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户口在本地,只要申请人的条件符合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三、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④ 谁有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印章的照片
是赵扬吧?名字写错了,还有,他不是电视台的,是烟台歌舞剧院的
⑤ 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异地买房吗
可以。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如果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除上述资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总体平稳。2018年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度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6.11亿元,国债余额19.71亿元。
(5)烟台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对于异地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流程:首先,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然后,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⑥ 公寓和住宅的区别是什么
安居乐业,这四个字是我们中国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普遍定义。
安居在前也表明了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的重要性,也代表了归属感,虽然这个词长期被开发商和房产销售调用,但不可否认,归属感确实恰到好处的触动了人心。
但是买套房子变得越来越难,因为限购越来越严,没有购房资格,但又担心以后房价会涨,错过了上车时机,所以有些朋友就问,可不可以先买套公寓上个车,转头卖了再换住宅。
那么我们就分析一下公寓到底要不要买?先看一下住宅和公寓的区别
选择城市很重要
在一线城市核心地段或者未来具有相当潜力的地段是值得购买的。而部分二三线城市公寓的火爆,其实只是限购让需求被挤压,而产生的假象。
最后阿历要提醒一下,公寓的价值在于长期持有,因为交易成本太高,所以不要对公寓抱有短期投资的想法。
如果你本身有一套住宅,被限购不能再买住宅的话,去投资一套优质的公寓,是完全可以的。
如果是刚需首套房,建议还是攒攒钱,或者等政策松动,入手住宅比较好。
⑦ 烟台市房租的多少和申请保障性住房补贴的多少有关系吗
你好,保障家庭在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期间,可以按规定申请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如果获得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如果获得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可继续享受租赁补贴待遇,但补贴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届时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差价。望采纳,谢谢。
⑧ 烟台住房保障按租的钱多少给补贴多少吗
烟台住房保障按你本来房子的面积预算补贴 一般800到1000
⑨ 中国的住房改革历史。
1、社会主义探索时期
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完全靠国家包下来,实行福利分配。
2、一次房改时期
时区跨度集中在1980年至2001年,1980—1986年,理论准备和售公房阶段;1986—1991年,提租补贴阶段;1991—1993年,以售带租和公积金试点阶段。
1993—1998年7月,房改深化、配套改革与艰难探索阶段;1998年7月至2001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全面展开、新住房制度初建阶段。
3、二次房改阶段
以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历史分界点,这里将2003—2011年作为二次房改前期,这时期围绕理念、机构与职能范畴的保障房制度建设加快,直接促进保障房建设规模空前,大步迈向与商品房相协调的格局。
(9)烟台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因而,要处理好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由于市场配置的对象是商品房,政府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类别是保障房,因而,该制度在本质上也可概括为商品房与保障房相协调的住房制度,即“两房协调”的新住房制度。
完善的住房新体制或新住房体制的模式,应该就是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两房协调的住房体制。它的建立,将为促进住房体系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深层持久的制度动力。
⑩ 烟台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烟台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自有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饰业等。
法定代表人:徐延滨
成立时间:2014-09-26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60000000304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平安街付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