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共租赁住房有哪些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的规定:“三、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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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九、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向租客收物业管理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向租客收物业管理费的法律依据就是《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或类似的文件,各个地方有所不同)也有规定。而廉租住房等物业使用人与政府管理部门都有签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一般也有交物业费的约定。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为低保户,或无房户提供住房,而这些房子都委托社会上的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提供服务,肯定要收费,但其收费标准都必须经物价部门审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也就是廉租房等)就是属于政府指导价。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地方性法规,比如厦门市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件》的第三十六条 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应当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补助,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给予补助。”
3.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发下来两年了,轮候要等多长时间啊
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摇号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4. 广州对《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政府可给予租金补贴
据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近日,《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所谓“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供应的住房。
人才公寓在哪里怎么来?
《意见稿》显是,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其中,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同时,鼓励企业将通过招拍挂取得的自持租赁住房用于人才公寓,市、区政府可以结合市场租金水平给予适当的补贴。
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人才公寓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如何分配管理?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向区认定的人才供应。供应对象可以结合产业政策导向,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人才公寓的,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
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承租市本级人才公寓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市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
哪些人享受人才公寓?
经广州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和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
另一种申请方式为,单位整体租赁。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申请市本级人才公寓,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此外,广州市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也可以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整体配租的。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房屋分配方案,向各单位分配房屋。分配结果应当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单位分租。用人单位结合房源和需求情况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订具体分配管理方案。
5. 公共租赁住房清理实施方案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6. 公租房管理办法最早是什么时候出台
2012年。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 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7. 朝阳区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租房无没有什么管理暂行的方法,只要你和那个愿意租的那人,你俩协商签订协议就可以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