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慈溪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在哪
地址: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二楼C区77-82窗口
办理流程:
提取人提供相关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网点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1)宁波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额度,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Ⅱ 慈溪公积金中心何如敏
可以网站查询工作人员,上该中心直接,也可以上当地办事大厅看。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内管理中心容慈溪分中心 地址:浒山街道孙塘南路100号。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简称慈溪分中心)是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民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
Ⅲ 慈溪市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专个人提交的相属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Ⅳ 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一楼(兴和路8号)
咨询电话:63110059
Ⅳ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几点开门
办公时间: 09:00-12:00 14:00-17: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
邮政编码:315000
业务咨询热线:12329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8个分中心 即:余姚分中心、慈溪分中心、奉化分中心、宁海分中心、象山分中心、鄞州分中心、镇海分中心、北仑分中心。
各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市中心制定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行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宁波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网页
Ⅵ 慈溪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一、复办理流程
提取人提供制相关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网点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二、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提取人身份证;
3、借记卡;
4、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5、房改房审批表。
1、购买写字楼
职工购买写字楼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写字楼属于商业办公性质。
2、购买车库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商铺
职工购买商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只有购置自住住宅性质房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办事者权利和义务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Ⅶ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可以登录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工具:电脑、浏览器
1、网络搜索【宁波公积金中心】或者【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Ⅷ 慈溪住房公积金电话多少
63110059
Ⅸ 宁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宁波的住房公积金啊,如果要提取,应该 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