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的户口哪里申请保障住房和经济适用房
上海户籍,住房小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家庭平均收入低于2900元/每月的,可以申请了,财产情况低于12w/家庭。详细可以去询问各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2.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咨询,谢谢!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你户口所在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回答最权威。
去咨询他们吧
3.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的时间,按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和七部门联审程序,符合申请条件,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领表、填表、交表、社区调查10个工作日完成;然后经过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市级七部门联审完成。
根据规定,街(镇)、区两级审核均有严格的工作时限(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而办理补件的时间不计入时限统计范围)。
4. 上海徐汇经适房如何申请,电话是多少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四)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五)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拆迁的,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六)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七)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银行存单,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定期自动转存明细单,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八)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九)其他相关材料。
5.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官方网站
好像没有的,即使有可能也只能下载申请表格之类的,具体的还是要你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6. 上海经济适用房咨询电话随便给个街道办事处分管经适房的部门电话也行
没有影响,按照登记日的情况核算。
新增情况,等待下一周期核实。
7. 上海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或者电话。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15—11:15、下午13:45—16:45、周五上午9:15—11:15
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调整需要,自2016年7月1日起,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和服务迁移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8. 经济适用房办公室电话是多少
打了,是电信的号码百事通,查不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的电话,给了个房管局的电话,打过去都没有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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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上海经济适用房在哪里咨询,我是集体户口
1.结婚后一年才能申请。所以你要马上申请的,就暂时不能结婚。现在上海市户口3年,女的年满28岁,男的30岁就可以单身申请,当然还要其他条件都符合。
2.的确是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受理,你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街道社区事务中心地址后,前去申请。每个区申请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所以要及时关注不要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