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怎么了
1;
2、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个人携带身份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找到并点击进入、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
2. 泉州市城乡住房保障局廉租房申请
符合来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
《公自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3. 泉州市有廉租房吗要如何申请。
有的,按照规定,申请家庭首先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各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对象住房困难程度及申报时间先后,对公告期无异议的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发给编有序号的“享受廉租住房轮候卡”。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持有“享受廉租住房轮候卡”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象可依次申请廉租住房或向属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租金补贴。已登记准予配租廉租住房家庭,租赁双方当事人应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4. 泉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申请标准是什么
《管理规定》对中心市区即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经济开发区共5个区适用;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今后,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市房管局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和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规模。 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规模,应纳入中心市区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年度供地计划原则上应占商品住宅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8%-10%,并在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另据规定,中央、部属、省属在泉企事业单位及驻泉部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利用自有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经济适用房,经所属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纳入中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 按照《管理规定》,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政策性优惠购房(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廉价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未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三)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前款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烈军属,并划出一定比例安排给符合中心市区安置条件的现役军队人员。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销售单位应将经批准的项目名称、价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群众购买经济适用房要经过申请、审查、公示和办理手续四个程序。程序一:申请 市民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要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结婚证及计生证明; 6.技术职称证书、聘用书或行政职务任命书。程序二:审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可向单位或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由区房委办对区属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的申购资格进行审查,报市房委办备案;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申购资格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房委办进行复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做好申购人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的审查工作。程序三:公示 申购人名单经初步确定后,应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区房委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书面通知。程序四:办理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由市、区房委办确认申购资格,给申请人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手续。 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实行轮候分配供应制。 根据《管理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夫妇双方按享受标准高的一方执行。按规定,各类人员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如下: 一类(70平方米):适用一般干部、职工及居民。 二类(85平方米):适用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三类(100平方米):适用县(处)级或正式聘任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干部。 四类(130平方米):适用地(厅)级或正式聘任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前评定确认为副高职称的干部。 《管理规定》要求,购房人必须按照核准的购房面积选购相对应套型的经济适用住房,对应套型面积上浮不得超过10%,不得跳档选购高一档次套型。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应当注明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并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以及市场价面积。买完经济适用房可以实行交易吗?《管理规定》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限以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基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办理程序、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缴纳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站文章为信息传递,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尽快处理】
5. 请问下泉州市土地局局长电话号码多少我老爸不识字骗签(危房搬迁)后,政府不批土地给我们重建房子,...
au◆y癌奈éhΔel溃y癌奈éf┍讧hΔj 一、棚户5区c改造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的原则 (一k)以7人s为4本、民生优先。从2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f局出发,以6棚户0区e广h大s群众的利益为5重,充分4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7区z低收入q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给予0政策倾斜和合理照顾,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确保“住有所居”。 (二y)公0开i公4正、和谐拆迁。依法保护棚户5区n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群众参与j、社会监督、阳光操作,减少1拆迁矛盾和纠纷。 (三e)统筹兼顾,合理补偿。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1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使拆迁困难家庭得到利益和实惠,又r要做到合理控制拆迁成本,使拆迁补偿政策合法性与s合理性相兼顾。 (四)统一r性和连续性。与o国家、省、市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w,注意新旧政策衔接,保持全市拆迁改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要有利于u推进棚户4区y改造,又c要有利于u非棚户7区k拆迁的顺利实施。 二p、房屋拆迁补偿与x保障规定 (一x)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3、棚户0区l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k可以7选择货币7补偿,也g可以7选择产权调换。 2、实行货币3补偿的,货币4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s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0房地产市场估价确定。拆迁当事人h协商一s致的,依照其约定。 6、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拆一m还一g”,结算结构差价的方2式执行, 由被拆迁人g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d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建安成本结算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根据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w靠标准安置户8型。产权调换房屋户1型设计7应当符合实际需要,产权调换安置户5型设计6标准为0:一i室半建筑面积00平方7米、两室建筑面积00平方8米、两室半建筑面积30平方0米;同时设置保障户1型一u室或一p室半,设计3标准为5建筑面积40平方3米。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00平方4米以0下g的部分1,免交结构差价。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就近上n靠产权调换安置户2型内6的部分0,可以4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被拆迁人o要求超过标准户8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标准户0型之d外的部分3按照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 改造范围内1批准的新建工e程规划能够满足产权调换的,应当在改造范围内1实行产权调换;拆迁后因市政等公7益事业建设需要,批准的新建工p程规划不t能满足产权调换的,应当在本区t政府指定区m域内5实行产权调换。易地安置的被拆迁人k,按照本规定上g靠标准户2型后,根据区r位变化5合理调整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各区j政府自行制定。 5、拆迁用作经营使用的住宅房屋,选择住宅房屋安置的,可以5比0照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再上m靠一l个q标准户2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上l靠产权调换安置户1型内6的部分3,可以3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 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房屋的认8定,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7法》的规定执行。 6、产权调换房屋涉及y的综合建设成本和建安成本,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h公8布。 (二r)住宅房屋拆迁保障 0、被拆迁住宅房屋家庭人u均建筑面积低于k我市上f年度人d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f足60平方1米(含00平方1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i力p全额交纳上v靠建筑面积00平方0米标准户2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2安置到建筑面积00平方3米的保障户1型房屋,可以1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交纳上v靠建筑面积40平方7米保障户8型超面积购房款;也n可以7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保障户3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4,待被拆迁人j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 5、家庭人u均建筑面积低于r我市上t年度人u均建筑面积标准,货币6补偿金额低于w《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7法》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最低补偿标准执行。 2、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i或者公6有住宅房屋承租人a,给予58万y元f照顾;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5登记并持有《中0华人l民共和国残疾人a证》的残疾人k,给予87万g元s照顾。 2、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4补贴资格,以0及e具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被拆迁家庭,按照本政策进行补偿安置后,经申请重新核定,仍7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8补贴资格以5及v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可以2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政策。 (三b)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2法》执行。 三v、关于x无m证照房屋的处理 (一v)对于i经市城市规划部门x认1定为8违法建筑,或者提供虚假房屋证照获取利益的房屋所有人o,由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8安等部门s依法查处,不d予1补偿。对涉及k出具虚假房屋证照的人x员,由纪检监察、公3安等部门h依据相关规定予3以0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v)对于r无s证照房屋的拆迁,房屋使用人z能够积极支n持拆迁工o作,且同时具备下i列条件的,给予0救助补贴: 8、具有拆迁范围内6哈市常住户6口r; 5、家庭人o均建筑面积低于p我市上q年度人q均建筑面积标准; 3、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 3、长5期在此居住且无k其他住房。 (三s)对符合救助补贴条件且具有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可以2直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政策。 (四)对不o符合救助补贴条件但积极支e持拆迁工e作,并在规定期限内6拆除违法建筑的,可给予8适当补贴。 (五c)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同时具有土a地、规划等能够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手4续的,由规划、国土m资源、房产住宅、监察等部门s组成联合复查组,对审批手8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5无q误后,参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5补偿;由于m历f史原因造成手8续不z全的被拆迁房屋,由联合复查组进行确认2后,参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6合理补偿。 (六8)补贴标准由各区o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对无z证照房屋的处理,应当进行公2示6。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q)符合房改政策但未实施房改的被拆迁住宅房屋,原则上h先行房改,房屋承租人m支r付房改费用后,拆迁人c应对房屋承租人w按房屋所有权人k的标准依法进行补偿安置。 (二k)被拆迁人f按照综合建设成本或建安成本交纳购房款的房屋面积,比6照经济适用住房办2理产权;被拆迁人c要求按照商品房销售价格交纳上p靠面积购房款的,办7理商品房产权。 (三o)被拆迁人q(含房屋承租人q、使用人s)只能享受一g次棚户1区e拆迁优惠。 (四)在棚户4区x改造中7,对积极配合拆迁改造工a作的被拆迁人w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m,适当给予7奖励,奖励标准由拆迁所在区c政府自行制定。 (五v)对于i个s别被拆迁居民提出不r合理要求拒不a搬迁,影响绝大d多数被拆迁改造居民利益的,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六2)本规定适用于d本市道里区q、道外区j、南岗区h、香坊区s、平房区f、松北区e的棚户7区j改造拆迁项目。 (七d)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1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d)本规定自发布之s日0起实施。本规定实施前已t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4按原政策执行。
6. 泉州市有哪些住宅小区
鑫亿大厦 商务楼 丰泽客运站对面
虹景商厦 商务楼 中心客运站边
雅典爵座 商务楼 湖美酒店后面
碧水湾 高档商住小区 丰泽区政府边
千亿华园 商务楼 田安南路外代大厦边
金圣豪园 商务楼 丰泽街圣湖小区边
新城花园 商住小区 津淮街与刺桐路交界处
新成商厦 商务楼 新车站对面
溢泉城市花园 高档商住小区 刺桐路
长洲花园 高档商住小区 宝洲路
东方金典 高档商住小区 丰泽街
水岸假日 高档商住小区 江滨路沃尔玛边
盛世天骄 高档商住小区 丰泽街冠亚城市华园对面
7. 淮安市清江浦区保障性住房怎么办理
保障性住房申请须知
一、从哪里申请?
答:申请人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入“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后,就可打印出“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二、到哪里提交申请材料?
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带打印(填写)完整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户籍(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受理。受理后的各个审核流程统一在内部进行流转。
三、申请应带什么证件、证明?
答:1、按要求填写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式四份;2、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核原件收复印件;3、现居住情况证明(租房协议书、长期在某地居住的社区证明等);4、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为统一格式,可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5、非本市中心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提交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6、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限价房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1、在属地具有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持有泉州中心市区《居住证》的;驻地部队的干部(家属在泉州工作);外地户口在中心市区内企业连续务工满3年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的外来务工人员;2、家庭年收入低于105167.59元,家庭资产总额58万元以下;3、未购买政策性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8.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今天怎么打不开
可能中心服务器问题,最好咨询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