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到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走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州市分中心 地址:保定市定州市中山中路电话:(0312)2336868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雄县管理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易县管理部 地址:保定市易县迎晖北大街附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平县管理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涞水县管理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碑店市管理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望都县管理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兴县管理部 地址:保定市定兴县国泰街附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苑县管理部 地址:建设北路435电话:(0312)8019298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环城西路40号105路 约20分钟 / 2.2公里保定站 160米步行至 火车站 4站 乘坐 105路(或 22, 18, 2, 31, 14), 在 东风桥站 下车170米步行至 保定市房产管理局保定市房产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⑵ 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位置
保定市朝抄阳大街1399号保袭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2月27日,为直属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财务会计处、网络信息处、审计稽核处、贷款管理处、归集执法处7个处室及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下设25个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
(2)保定住房管理扩展阅读
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核算等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管理运营住房公积金,提高城镇居住水平,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拟定;全市(含县、市、区及驻保单位)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购房补贴基金,售房款,集资建房款,支持住房建设资金,租赁保证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贷款服务;县(市)及驻保单位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的管理。
⑶ 保定市教师住房公积金查询
到自己的学校去问问自己的小账户的账号,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地点去查询就行了,带上自己的有关证件。
保定公积金中心的网站是:http://www.bdgjj.gov.cn/
⑷ 保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有哪些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
2、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办理材料,核定提取数额。
4、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5、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支付。
6、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
⑸ 保定市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证件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 提取凭证
第十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身份证及以下各条款提取凭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填写提取凭证进行提取。
(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或产权产籍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
(二)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由单位统一办理。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参加集资建房职工分房名单(单位、姓名、楼号、单元、房间号)、集资购房协议和购房票据。
(三)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住房需提供产权产籍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四)职工购买公有现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票据。或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购买公有现住房证明及《公房出售协议》复印件。
(五)职工贷款购房的,需提供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截止支取当月偿还贷款本息对帐单(或偿还贷款本息的存折及复印件)。
(六)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在城镇的需提供规划、土地使用证明、购买主要材料交款票据;房屋在农村的需提供建房证明、土地使用证明、购买主要材料交款票据;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七)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退休、退职审批表或离、退休证。
(八)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九)职工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十)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十一)租赁自住住房并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票据。
(十二)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十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原《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十四)职工提取其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同户籍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同意提取证明及身份证原、复印件。
(十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书及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金额较少或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公证的,需提供单位担保证明和所有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协议。
(十六)参军、上学的,应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入学录取通知书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七)遇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车祸、火灾、重大疾病、子女上大学等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个人申请、突发事件性质和支出(损失)情况以及家庭收入情况审核审定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八)单位宣告破产且未重组的,由破产清算组提出申请并提供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书》,统一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⑹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保定买房天津交公积金,贷款凭证在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⑺ 保定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是什么
目前公积金查询有以下方式:
1、网站查询。登陆中心官网,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用户密码及验证码。用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数字,最后一位是X的,需去掉。找回密码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心办理。缴存明细查询需在中心前台或自助查询机上查询。
2、12329服务热线查询。拨打12329热线按语音提示查询,查询密码111111。外地用户拨打前面加区号0312。
3、中心自助查询机查询。用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数字,最后一位是X的,需去掉。
(7)保定住房管理扩展阅读: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报条件:
1.本人或为未婚子女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
4.偿还贷款本息的;
5.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6.离休、退休的;
7. 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12.在集中托管户托管两年以上的;
13.单位宣告破产的。
⑻ 保定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申请公租房周六日休息吗
可以关注当地的抄住房袭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⑼ 保定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具体流程
满足一下条件 准备好资料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身份证、已登记卡号的银行卡,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
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改返迁住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或产权产籍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
二、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参加集资建房职工分房名单(单位、姓名、楼号、单元、房间号)、集资购房协议和购房票据。
三、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四、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票据。
五、职工贷款购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需提供借款合同,再次提取只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
六、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在城镇的需提供规划证明、土地使用证明、购买主要材料交款票据;房屋在农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购买主要材料交款票据;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七、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退休、退职审批表或离、退休证。
八、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九、职工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证明或原户口注销证明。
十、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供低保证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十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明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建部门开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十二、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十三、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四、工作调动不办理账户转移的,提供工作调动手续或证明。
十五、职工提取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均可)及身份证。
十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直系亲属需提供死亡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介绍信、职工死亡的证明、直系亲属身份证。
十七、在职职工参军、脱产上学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入学录取通知书。
十八、遇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车祸、火灾、重大疾病、子女上大学等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管理中心依据个人申请、突发事件性质和支出(损失)情况以及家庭收入情况审核审定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九、单位宣告破产且未重组的,由破产清算组提出申请并提供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书》,统一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⑽ 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位置谢谢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北大街1399号
交通路线:
35路、102路、107路、502路、62路、29路、207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