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英文呢
英文
Zhengzhou city housing security and real estate administration
B.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全局的政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政策研究、对外交流与合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局会议组织、文秘、新闻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文印、督办查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和住房保障处
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负责编制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认定工作;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和供应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实物配租等工作。
(三)市场监管处
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房地产转让、租赁、拍卖、广告、赠与、置换、中介、评估、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和经纪机构资质备案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相关主体及行业行为的管理。
(四)产权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负责全市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产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房地产权属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权属、经营和出售管理;负责处理房屋登记办证疑难问题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五)物业管理处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指导标准,协同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督促做好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成立、换届改选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物业项目的交接验收活动;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监督协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管理;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推进住宅产业化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住宅产业技术发展建议和规划;负责康居住宅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工作。
(七)房屋安全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安全检查,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租金管理和修缮管理,编制修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法规监察处
负责拟订房地产方面的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地方性法规、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房地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执法证件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复议工作。
(九)住房改革发展处
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章及实施办法;指导、监督、检查房改政策的贯彻执行;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和住房货币化补贴核准;负责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批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和售房款的使用审批;负责全市旧城改造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房改工作情况的汇集、上报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房改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十)组织宣传处(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工作。
(十一)编制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全局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人员调动的报批工作; 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申报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家公务员培训、考核及专业技术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信访处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负责管理局系统各县(市、区)房地产信访处理意见的复查工作;牵头解决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三)财务处
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申报局系统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管理局系统的国有资产;负责监督局系统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报批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C.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待遇怎么样
公务员基层待遇都差不多。
1、被录取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个人写出书面总专结,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属报局编制人事处审核。合格者与所在单位办理劳务关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按《局人事管理规定》和《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各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D.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址是什么,我想查经济适用房轮号的情况。。谢谢啦。
直接登录 郑州市房地产网-找到郑州房地产网郑州房地产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郑州房产 把它打开中间有个政务要闻又边有个更多把它打开,一项一项查找。就会找到
E. 郑州公租房查询
一、步骤如下
1、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在首页点击新闻中心
(5)郑州住房保障网扩展阅读
切实有效解决二七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0〕212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6〕11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动态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6〕118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个人正常申请对象和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四)坚持按供应比例、轮候排序依次选房原则。
二、供应对象
(一)提出申请并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
(三)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个人)。
(四)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F. 郑州市公租房查询系统
1 详情可登录郑州市住房保障官方网站 进行查询。选房地点:郑州市住房保障办事服务大厅(地铁1号线碧沙岗站C出口),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2 10月下旬,郑州推出1500套经适房
10月20日到24日,郑州市经适房资格证号在22363~24337号段的市民,可从1500套剩余房源中选房。
昨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官网发出最新消息,10月份郑州市经适房选房时间已经作出安排,为期一周。
今年8月,郑州市经适房常态化轮候开始,10个项目、4985套房源接受市民挑选,资格证号段截至22362号。但是,由于部分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经适房价格,对位置、户型或面积不太满意等原因,放弃选房。
现在,原4985套房源中剩余的1500套房源将再次推出,按照轮候次序,本次供应针对22363~24337号段的市民。
G.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李德耀:主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
宋建伟:分管局组织宣传处、局编制人事处、局产权管理处、局机关党委、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局长效机制办公室、市房产档案馆;联系工会工作、妇女工作;联系金水区、中牟县房管工作。
高胜利:分管局房屋安全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工作。
王修安:分管局法规监察处、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市房产信息中心(含郑州亿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二七区、登封市房管工作。
杨智威:分管局市场监管处、局大厅管理办公室、局政策调研室、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处工作;联系惠济区、新郑市房管工作。
雷 鸣:分管局纪委监察室、局行风效能督查室;联系新密市房管工作。
季 朝:分管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局信访处、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市住宅和房地产业协会、高新技术开发区、荥阳市房管工作。
王 刚:分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局住房改革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含棚改办);联系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上街区房管工作。
卫长保:分管局办公室、局财务处、局财务中心、局服务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联系中原区房管工作。
李全云:分管市物业管理协会、市物业维修资金监督指导委员会;协助宋建伟同志分管妇委会工作。
钟喜正:负责筹建并分管市房地产业书画摄影学会。
贺明理:分管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
周书臣:分管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国部分城市房地产信息工作协作组织有关工作。
陶作勤:分管建材厂。
李秋歌:协助宋建伟同志分管工会工作。
李家璋:分管局物业管理处、局物业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联系管城区房管工作。
H. 在郑州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网站上怎样查自己的资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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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管局查个人住房信息需要房子主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房管部门申请查询,房管部门不对房主以外任何人和单位提供查询,除了法院或警察凭合法证件和法律手续去查询。
下面看看广州对于查询个人房产信息的规定:
广州市从2011年1月份起,原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询,如今需要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等方可查询。
而在这以前产权查册只要有房产证编号、房产地址任何一个信息就可以查询,但1月起需要同时提供房产证编号、地址、登记字号等才可以查询。以前持有他人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查这个人名下房产数量,现在仅限于夫妻之间提供证件方可查询。以前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现在原则上要求读取身份证方可查询,如果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那就需要多人复核方可查询。“如果显示某人名下的房产数量超过3套,那就需要去政务中心进行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查询详细信息。”
据了解,目前房屋信息查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查询房屋本身的信息,譬如房屋的面积、产权年限及房产证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这种情况多为买家去查询欲购买的房屋;第二种情况是查询业主名下的房屋套数及其具体情况等,为限购之后所兴起。
2011年10月中旬,为配合限购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通“个人名下房产情况查询业务”和“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以便让符合购房资格的市民享受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及证实其有购房资格等。
目前,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目前只有四个途径:本人持有效证件;其他人查询须持被查询人身份证件及签名委托书;来自公检法的合法公函;配偶持有效证件查询对方的房产情况。
此前注重为限购政策提供服务,对市民的个人隐私有所忽略,所以目前会更注重保护市民的个人隐私。对房管局的内部管理会更严格,对外部的房产信息查询会更加规范,按制度办事,一定要持有效证件方可以查询。
I. 郑州即将取消限购房管局:以官方政策为准
映象网讯(记者阮海峰实习生杜淑慧文/图)“郑州市户口可放宽购买第三套?外地户口可放宽买第二套了?”近日,很多人的朋友圈和微信群都在传,郑州即将取消限购。
“目前郑州新房市场,销售量基本和去年持平,但是价位有些下调”。业内人士坦言,如果取消限购也只针对面积超过145平的房屋,但郑州大部分新房项目,最大面积都不超过145平,北龙湖和个别项目除外。
从2016年国庆开始,郑州开始执行限购等政策,之后不断加码,限购范围包括郑州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映象网记者调查发现,2017年2月10日,郑州住宅限购出台操作细则,对本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出现未交存现象的,无论时间长短均从重新缴纳计起。2017年11月23日,放宽限购政策,外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买房不需要审核24个月的社保。
郑州最新限购政策
限购区域: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不限购区域:巩义市、登封市、上街区、新密市。
限购套数:郑州市户口限购2套,但是单身的限购一套。非郑州市户口限购1套。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目前相对稳定,房价趋于合理区间,面对郑州即将取消限购的谣言,希望消费者不要恐慌,以官方政策为准,不要被不良中介欺骗。“限购”不可能短期内放松或取消。
J. 郑州市住房保障网官网我审请的经济适用房为什么没有没有通知我选房,人家比我号还靠后都通知了!谢谢
你好,郑州人民政府来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会通知选房的时间。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