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岛市公租房房源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Ⅱ 如何取得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
需要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并接受通过街道,一审,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查的最终审计的城市住房保障机构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 。
首先,申请资格
在同一时间或至少35年年龄的单身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负担得起的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登记:
(A)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永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5年;
(B)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1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20平方米);
(C)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小于15328元的人均年收入的家庭,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小于22992元的商品的价格;
(四)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上。
在批准的夫妇和一个孩子的家庭,包括离婚或丧偶者与他们的孩子和他们的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离婚或丧偶无子女的人员的家庭。
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家庭?私人住房和公共住房租赁的建筑面积已批准的城市。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由于搬迁,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及其他原因,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转移到住房相结合。已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价格购买商品前家庭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保护。
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家庭的收入和财产(青政办发[2009] 6号),批准。
申请流程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应该遵循的住房困难优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A)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销售公告,包括房屋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时间,地点,方式和销售;
(二)申请人获得注册通知申请登记的买家到指定的位置;
(三)市住房保障机构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困难程度已办理登记的买家进行排序,并确定根据进入决赛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四)市住房保障机构监测,公证等部门,以及开放摇号的方式购买住房的顺序确定进入决赛的监督下,并予以公布;
(E)举行的决赛凭据,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住房单位按照已公布的序列建设;入围者放弃购买住房的权利,应该是为了填补空缺。
每个区域的价格的??几个啊!这是真的真的很难回答!
首先,新闻,因为新闻会告诉你那里的房地产
二,选择一些房地产上市,因为一般也将推出
再次,谨慎选择房地产,关键昂,而在同一时间有大量的房地产,但在同一时间,你只能选择一个
最后,去领的形式,你选择了销售办事处。
Ⅲ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瞿塘峡路)办公室周六日有人上班吗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属行政事业单位,周六,周曰是休息日,无工作人员上班。
Ⅳ 青岛市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
(一)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二)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
(三)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
符合前款(一)至(二)项条件,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可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租金核减。
实物配租应当面向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
(4)青岛市住房保障网公告扩展阅读:
根据《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不超过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60%。
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两项费用构成。租赁住房的租金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廉租住房的保障标准需要调整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1、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
2、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证明;
4、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二)受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三)审核。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自收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家庭的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五)登记。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应当准予登记;有异议的,应当进行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书面通知。
Ⅳ 我想查询青岛市政府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公告,应该登陆什么网站
就登陆那网址就行,找不到你要找的项目?问问那网站部分信息是不是只有买了网站的USB-KEY(密码锁)才能浏览。
Ⅵ 青岛市北公租房信息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版步骤:权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Ⅶ 青岛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领取后,下一步怎么做
拿到这个之后,你有想住的公租房就可以去住房保障中心登记,申请居住了,要去公租房所在辖区的住房保障中心登记哟
Ⅷ 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我想查查今年年底入围的公租房名单
去青岛市住房保障网,可以看到公告公示里有《市北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评分排序结果》,里面的附件下载可以看到。
Ⅸ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0;background:rgb(243,255,236);mso-shading:rgb(243,255,236);" >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Ⅹ 青岛房产网签查询系统
青岛网上房地产-首页为青岛房产网签的查询系统的首页。该网站是由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青岛市房屋交易中心联合主办的网站。
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可以提供登记信息网上信息查询,如签约商品房合同查询、已备案测绘公司查询等。同时还可以开展不动产网上预约、登记缴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业务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