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漯河市买房吗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专市支持,分别是武属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过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和交款发票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㈡ 漯河市郾城区住房保障分中心的具体位置在哪 谢谢
在新丹尼斯东南角 ,辽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
㈢ 我之前在漯河市临颍县六个核桃上班已经辞职一年多了,我的户口是居民家庭户口,现在住房公积金可以退吗
住房公抄积金是不能退的,但是袭员工满足提取条件之后是可以申请提取的。如果员工是属于当地居民,是需要达到一定特定条件的。并不是辞职之后就领提取。如果是外地人员,在辞职之后即可满足提取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㈣ 漯河市住房保障常态化分配系统
当然有关系,住房保障中心全称是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民生息息相关。 当你 廉租住房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房屋登记申请、房产证、房屋维修资金相关问题都和他们有关系。 下面是具体的。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行业宏观调控政策。(二)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人员住房的责任。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五)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六)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处房产纠纷。 (七)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八)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㈤ 漯河市住房保障中心
当然有关系,住房保障中心全称是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民生息息相关。
当你 廉租住房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房屋登记申请、房产证、房屋维修资金相关问题都和他们有关系。
下面是具体的。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行业宏观调控政策。(二)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人员住房的责任。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五)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六)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处房产纠纷。 (七)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八)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㈥ 房产局网上怎么查询商品房备案号
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回,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答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可登陆当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可能是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
㈦ 我是漯河人但不是漯河市的户口是乡下的户口,在漯河上班几年了没有房子收入低,能申请廉租房么 怎么申
根据《漯河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漯政〔2009〕4号)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非农业居民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715元以下);3.无住房或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住房认定标准(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据此,由于你的户口不在漯河市市区,就不能申请廉租房了。
漯河廉租房申请流程及要件
一、申请流程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所在单位工会或基层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居委会、单位工会或基层残联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转辖区房管部门。
3.辖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在辖区内张榜公示7日,公示结束次日起2日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辖区房管部门。
5.辖区房管部门将初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报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信息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对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示结束次日起5日内,将合格名单上报局住房保障与改革科审定,并报局主管领导签批,签批后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确认。
6.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辖区房管部门在登记对象确认后5日内,对确认后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并对其进行实物配租轮候。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要件
1.行政相对人廉租住房书面申请原件;
2.行政相对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行政相对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行政相对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
5.行政相对人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原件;
6.行政相对人所在社区证明原件;
7.行政相对人家庭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行政相对人家庭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
9.行政相对人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非农业居民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的。
3.无住房或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的60%的。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的。
四、受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请到所在辖区居委会、区房管分局、工会或残联申请。
㈧ 漯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具体负责什么
既然是住房保障,哥顾名思义,他当然具体负责是保障性住房的安排,还有具体一些其他的东西,这就要看当地政府赋予他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利。具体可以咨询漯河市当地的市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