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异地买房吗
可以。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如果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除上述资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总体平稳。2018年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度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6.11亿元,国债余额19.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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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异地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流程:首先,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然后,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❷ 烟台住房保障按租的钱多少给补贴多少吗
烟台住房保障按你本来房子的面积预算补贴 一般800到1000
❸ 烟台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烟台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自有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饰业等。
法定代表人:徐延滨
成立时间:2014-09-26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60000000304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平安街付47号
❹ 谁有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印章的照片
是赵扬吧?名字写错了,还有,他不是电视台的,是烟台歌舞剧院的
❺ 芝罘区2020年几月公布廉租房房源
廉租住房或公共住房由当地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局管理。 1. 申请公共租住房屋的条件: 当地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农民工在当地有一定期限的稳定就业。 申请公共租住房屋的收入限额如下: 单身人士的月收入不得高于二千元,家庭的月收入不得高于三千元,公共租住房屋的租金不得超过同类土地、同等质量房屋租金的百分之六十,并进行动态调整。 图2。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永久居留在市区,且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在市区居住满3年以上,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可的低收入家庭或者最低收入家庭; 经当地住房主管部门确认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6平方米的申请人及其家属、特殊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职称的退休工人、殉职士兵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士兵、省、部级以上红旗手头衔的退休工人)。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额为,月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0.8元至1.2元。 公共租住房屋申请审批程序: 1,接受。 申请人应当在指定的住房保障处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并收到填妥的申请表。 图2。 初审。 城市家庭由申请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和其他人员审查。 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应当向区居住保险办公室报告一审意见和公共信息,申请单位应当向市、区居住保险办公室报告一审意见和公共信息。 图3。 审查。 市、区保险办公室收到一审审查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 图4。 最终审判和等待。 市、区居住保险办公室完成期末考试后,应当在媒体和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告期内无异议或者无异议的人员登记为候补人员,按照期末考试时间(以计算机备案为准)进入候补室,公布候补编号。 有异议经核实属实的,有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资源: 廉价住房参考: 网络ー网络ー公共租住房屋
❻ 烟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吗
烟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吗?他是全额拨款单位
❼ 烟台市房租的多少和申请保障性住房补贴的多少有关系吗
你好,保障家庭在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期间,可以按规定申请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如果获得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如果获得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可继续享受租赁补贴待遇,但补贴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届时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差价。望采纳,谢谢。
❽ 有烟台暂住证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一、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户口必须为本市户口,且至少一人户口达5年以上,现在政府说要放开政策,让外来人员也能享受保障性住房,但是目前还没有具体出台。
二、申请廉租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户口在本地,只要申请人的条件符合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三、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❾ 中国的住房改革历史。
1、社会主义探索时期
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完全靠国家包下来,实行福利分配。
2、一次房改时期
时区跨度集中在1980年至2001年,1980—1986年,理论准备和售公房阶段;1986—1991年,提租补贴阶段;1991—1993年,以售带租和公积金试点阶段。
1993—1998年7月,房改深化、配套改革与艰难探索阶段;1998年7月至2001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全面展开、新住房制度初建阶段。
3、二次房改阶段
以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历史分界点,这里将2003—2011年作为二次房改前期,这时期围绕理念、机构与职能范畴的保障房制度建设加快,直接促进保障房建设规模空前,大步迈向与商品房相协调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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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因而,要处理好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由于市场配置的对象是商品房,政府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类别是保障房,因而,该制度在本质上也可概括为商品房与保障房相协调的住房制度,即“两房协调”的新住房制度。
完善的住房新体制或新住房体制的模式,应该就是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两房协调的住房体制。它的建立,将为促进住房体系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深层持久的制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