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西安购房补贴怎么领取
按照规定是可以,只要网签属于这个范围内。这个必须要等交房了,你交完契税,然后拿着契税的完税发票,去领取。
❷ 西安市住房补贴如何领取
一:08年9月-09年12月31日之间买的。这是网签的时间
二:首套住房
三:拿着契税的完税证明再去领取
我所知道就是这么多,具体你问房管局吧,反正听说领起来比较麻烦!
❸ 西安购房优惠政策
90㎡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
144㎡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
180㎡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领取购房补贴时间:一般契税是在房屋交房后办理房产证之时,业主交纳契税,西安市契税为财政部门收取。业主按照规定交纳契税之后,财政部门出具正规的完税证明(税票)。取得完税凭证,同时在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即可办理领取。您可等待房屋交房办理房产证后,持契税完税证明和相关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购房补贴。
人民银行调整房贷政策,决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住房,契税税率下调到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而贷款利率的0.7倍优惠,只是针对第一套房(包括您的这种情况),而且为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
❹ 西安人才安居补贴政策是什么
陕西省西安市房管局近日印发《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范了人才安居的申请管理等细节。《细则》规定,取得资格的人才最高可以享受配租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公寓、5年内免收租金、购买住房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细则》还对人才安居的监督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骗取人才安居资格,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个人,将对其违规行为在媒体曝光,并且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用人单位未如实提供申请人员相关证明,拒不配合相关部门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或未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的,将被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同时通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人才安居工作管理人员在资格审核、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❺ 西安市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是多少
西安市租金补贴发放标准:
家庭月租金补贴=保障人口数×(9.8-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5.65元(其中保障人口数指回享受低保的人口数或低收入认定人数,不包括农业人口)。
无房户家庭每个保障人口每月补贴55元;
设立家庭月租金补贴最低保障金额50元,如每户每月租金补贴计算金额不足50元的,均实际发放50元;
取消家庭月租金补贴保答障最高限额150元;
无住房孤老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120元。
❻ 西安出台什么政策鼓励人才安居
陕西省西安市房管局近日印发《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范了内人才安居的容申请管理等细节。《细则》规定,取得资格的人才最高可以享受配租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公寓、5年内免收租金、购买住房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A类人才是指国内外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以及《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对于其他类型的人才落户西安,《细则》也有相关优惠政策。来源:中青在线
❼ 《西安市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实施办法》 全文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8】87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恢复震后房地产业发展,确保购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购房者,现就我市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在《意见》规定期限内,即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辖区内购房的购房者,所购房屋属于在以上区域内第一次购买商品住房或第一次购买二手住房,且购房面积在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以下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
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房中用于居民居住的商品住房,别墅除外。
二手住房是指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别墅除外。
二、购房时间界定
新购商品房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在《意见》实施前已购买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后再购的方式(包括换名购买)改变网上签约时间的,不在补贴范围;二手住房以买卖双方向市房屋管理局提交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在《意见》实施前已提交过户手续的,不在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一)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31日所购住房,按下述标准补贴:
1、商品房补贴标准: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2、二手房补贴标准: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的(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37号)实施后所购住房,即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所购住房,经市政府同意,按下述标准补贴:
1、商品住房补贴标准: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2、二手住房补贴标准: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四、补贴资金发放
购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由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及房管部门指定银行办理。购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购房者应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管局指定机构办理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金额的认定审核手续,购买商品房的,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购买二手房的,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审核后,购房者持审核凭证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直接发给购房者本人。
五、本实施办法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❽ 西安购房补贴在哪里领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等部门按规定领取相应的购房补贴。
注:
补贴领取需要: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契税完税证-注是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注原件或办理抵押登记后加盖查档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