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怎么样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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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在哪
业务办理中心
地 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楼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地 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9楼
住房保障处
地 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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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深圳市建设局是什么性质
建设局属于行政单位,是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使用行政编制。建设局下属有许多事业单位,比如规划设计院、造价站、质监站、房管局等,都使用事业编制。
⑷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怎么样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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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官方网址
www.szjs.gov.cn
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直属机构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什么时候成立
⑺ 怎么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
深户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参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为什么打不开
应该是服务器出错,或是域名解析出问题了吧,一般的政府网站不会一下子就不做的。
⑼ 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选多大面积几房的
根据2012年6月中旬公布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规定,新建保障房户型面积应在88平方米以下,且为保证保障房住户以公共交通为主,选址区域必须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同时强调了建设的低碳环保要求。
4类户型均为标准户型
《标准》对于保障性住房的户型也有具体要求,必须按4类户型建设。其中A类户型为一个或两个居住空间模式,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B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C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考虑可改造为四个居住空间的设计,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D类户型为四个居住空间的模式,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10%。
《标准》中还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选用标准户型库中的户型不应少于80%,20%以下的户型可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在满足本标准相应指标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但均不得超出四类户型的面积标准。即所有保障房的户型面积不得超过88平米的最高上限。
新建保障房面积不得超88㎡
今后,深圳的保障房建设将更加规范。市住建局昨日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新建保障房户型面积应为88平方米以内的标准户型。今后,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将全部带有室内装修。同时,保障房将优先选址公交较便捷的地区。
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户型按照房型分为四类。A类户型为一个或两个居住空间模式;B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C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并考虑可改造为四个居住空间的设计;D类户型为四个居住空间的模式。
同时,各类户型均有严格对应的建筑面积。A、B、C、D四类户型建筑面积分别约35平方米、50平方米、65平方米和80平方米。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10%。所有保障房的户型面积不得超过88平方米的最高上限。另外,《标准》对四种户型的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面积都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将全部带有室内装修。《标准》中明确,保障性住房一次装修率为100%,并且对保障房质量,装修材料的选择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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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八)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九)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