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太原市如何申请清洁能源采暖补贴
太原市申请清洁能源采暖补贴一般为自采暖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以下简称《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单位),须按如下程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手续:
(一)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持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小区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将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填写的《申请表》登记备案后,向该管理单位提供《核对证明》。
(三)自采暖居民住户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每年到所属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领取经确认的《核对证明》,《核对证明》复印件无效。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⑵ 怎样申请太原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廉租房申请条件仅限于北京地区。各地的申请条件由于具体情况不同会出现细微的差别,请希望申请廉租房的朋友就近到当地的相关部门查询当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细则。
⑶ 太原大学生可以申报生活、租房补助了
按照《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的通知》(并办发〔2018〕30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排名)、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技师、高级技师。
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只可申请一项,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并入职以下单位(岗位):
1.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不含参公人员);
(三)毕业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含)之后(技师、高级技师不受此限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取得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自主创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同等待遇。
特别注意: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公布名单为准。
2.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2015年至今排名为准,只需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三、补贴标准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已获省级财政10万元生活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
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每月补贴1000元。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点击“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贴申报”栏,录入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导出文件拷贝到U盘,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二)《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填写内容需与第(一)项录入信息一致)
(三)用人单位填写《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生活补助申请花名表》(附件4)、《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花名表》(附件5)、《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租房补贴申请花名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excel)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复印件2份)
(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行政单位录用文件、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另需提供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复印件)
(七)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八)在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九)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岗位证明材料(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特别注意: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
2.在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以由单位或个人在市县政务大厅社保窗口自行办理;
3.所在单位性质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性质社会组织的需提供证明其资质的相关材料,如:法人登记证书等;
4.申请起止时间: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之月至2018年12月(含),按月计算;
5.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30日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日后,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为民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三)审核。各受理地人社局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本人。
(四)公示。12月初,各审核部门在本地政府官网对其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发放。12月底前,补贴由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分行代发至申请人人才专属卡(由中国农业银行统一免费办理并邮寄本人)。
(六)申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
六、法律声明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取消补助(贴)资格,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 0351-4030745
市人社局 0351-4030390
原标题: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