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济适用房与保障性住房的区别
保障性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都属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产权,购房取得产权未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区别在于:
一、主要区别:
(1)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资产限制;经济适用房受到收入与资产的限制。
(2)保障性商品房售价中包含基准地价,价格高于经济适用房,转让时经济适用房原购买价格与相应地段社会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导价差价的90%向政府缴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仅需向政府缴交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导价由市政府定期制定发布。
(3)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对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对象是非低收入无住房家庭。
(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申报收入和资产,并应符合家庭收入和资产控制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组成不同,即对低收入家庭和非低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
二、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不同:
1、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请求购买或许租借保障性住房:
(1)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奉养、抚育或许抚育联络,且一起生活。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请求地点地的区(市)到达规定年限。
(3) 住宅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4)可支配收入和工业低于规定限额。
(5) 在提出请求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作过住宅销售行为。
知识点拓展:
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请求人及请求程序:
家庭请求经济适用住宅的,整体成员视为一同请求人,应推举一名具有民事行为条件的成员作为请求人的代表。独身人士请求经济适用住宅的,本人为请求人。请求人代表和独身请求人(以下合称请求人)应当向户籍地点地的大街(乡镇)社区业务受理效劳中心照实填写请求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借公房凭据、收入和工业证明等资料,并签署赞同承受住宅和经济状况核对且核对成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经济适用房-网络
保障性住房-网络
B. 保障性住房跟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C. 保障性住房的优缺点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保障些住房的优点: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产业带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
3、刺激消费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保障些住房的缺点:
1、设计滞后
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2、质量隐患
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管理漏洞
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
4、资金短板
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
5、政策不周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6、法制不全
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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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既可以由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也可以售卖。
随着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即将收官,北京、上海等地于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准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分配乱象重拳出击。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万套保障房。
(4)住房保障与保障性住房扩展阅读:
租赁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 福利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区分是什么
●福利房:只限于某个群体和按照职务大小,并由这个群体所在单位或机关事务管理局主持分房的,属于这个群体的福利房。我国已终止福利分房。
●社会保障性住房;必须向全体社会成员开放,根据其收入及财产情况确定“保障”条件,符合条件的每一家庭只能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轮候分配制度,按轮候号先后顺序配租或者配售。社会保障性住房由政府主管部门(而非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机关事务管理局)主持分房。
福利房。福利房只给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不给农民和无业人员。特点是官大的给大,官小的给小,无官(没工作)的不给。
1、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1949年─1994年)
2、房改房(购买公有住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1994年─1998年)
停止福利分房缓冲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可以集资建房,社会上的人员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是以成本价或微利价出售。(1998年─2006年)
终止机关集资建房全面推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2007年8月7日,党政机关不许集资建房的规定从国家部委文件上升为国务院文件。终止机关集资建房后,公务员以普通市民身份向所属市县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购经济适用房,并与其他申购人一起按特定的排序或者公开摇号方式决定买房顺序。与此同时,公务员还继续发放住房公集金补贴,并对未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加发一次性住房补贴(海南省直机关从2008年2月1日起执行)。(2006年8月14日─2009年)
推广【限价商品房】。进一步规范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2009年─今)
F.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1、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
为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6)住房保障与保障性住房扩展阅读:
保障对象:
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经适房对象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G. 什么叫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在对中低收人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以及廉租房。
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运行机制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应规划体系、进退管理体系、支持保障体系和资金运作体系。
(7)住房保障与保障性住房扩展阅读:
保障性住房的区分
政府当然可以用市场化的方式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但并不等于凡是市场化的住房都成了社会保障陛住房。尤其凡是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都不能列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畴,更不能认为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削弱市场经济中的商品房。
划拨土地上的住房,其土地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者只拥有房屋的实体财产,但并不拥有土地的财产权利。而土地非出让的划拨则是政府的埋单部分或财产收入的转移部分。这就是住房保障性质的最基本特征。
H. 保障性住房包括共有产权住房吗
有产权房在一些地方纳入了保障房体系,在另一些地方未纳入保障房体系,但都绕不开保障房存在的诸多“根本问题”。通过政府直接补贴居民、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有效降低监管成本,减少出现问题、滋生腐败的可能性,将是改革和完善保障房体系的方向。
共有产权住房较之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的明显不同,就是居民与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共同分享土地和房屋的增值收益,共同承担土地和房屋贬 值带来的风险。共有产权住房实际上是居民与政府“合伙”买房、共享产权,而由居民“独享”房屋使用权,由此大幅降低了居民的购房成本,减轻了居民的住房消 费负担。但就性质而言,共有产权房究竟是保障性住房还是商品房,目前各试点城市并未有统一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论及“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时提出,要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又叫“自住型商品 房”,今年北京市保障房、共有产权房、商品房的土地供应比例为1.3:1:1,全市将有7万套共有产权房供应。与北京拟将共有产权房打造成保障房和商品房 之间的“过渡形态”不同,四川省明确提出,将购置型保障房中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并轨管理,统一为共有产权住房,使之成为购置型保障房的主要形 式。
共有产权住房无论是否纳入保障房体系,都绕不开保障性住房存在的诸多“根本问题”。通过政府直接补贴居民(如借鉴“医保基金”思路设立“房保基 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商品房,以保障房名义提供给中低收入者)等形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有效降低监管成本,减少出现问题、滋生腐败的可能性, 将是改革和完善保障房、共有产权房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