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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0-11-26 09:32:46

『壹』 宜昌市上泽园公租房由哪个单位负责分配

查看公租房中标的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贰』 宜昌市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市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城区廉租住房实施范围、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从本月起对城区廉租房补贴进行扩面、提标,保障面积扩大到10平方米,月租金补贴标准提高到8元/平方米/人。

扩面、提标具体标准

从2008年7月1日起,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扩大到10平方米,月租金补贴标准由7元/平方米/人提高到8元/平方米/人;凡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的申请、受理程序按照《宜昌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

累计有近1900人获得补贴200多万元

据统计,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城区开始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两年共有854户1895人获得补贴共计208.4元。另外,其中因不再享受低保(收入提高)、住房面积改善达标及死亡等因素,先后有67户退出享受补贴对象,2008年6月实际有787户1895人享受此项补贴。
主要涉及相关的具体申请手续如何办理?昨日,记者从房产管理部门了解到了详细的审批流程:
一、领表:申请人凭《低保证》于每月中旬向户籍所在街办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宜昌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二、填表并签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由区民政部门出具低保情况审验证明、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现住房情况证明。
三、受理申请:户籍所在地街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申请材料,并出具书面受理决定。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表》;2、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原件、复印件;3、《低保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4、“三无”残疾证及复印件;5、其它相关证明。
四、查公示:经审核后,市房管局在接到移交资料的次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审查合格的,于每月中旬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和《宜昌房地产网》上公示。
五、实施配租:补贴配租家庭在市场上自行择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报市房管局备案后向其发放租金补贴。因家庭情况特殊不能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的,经户籍所在地街办或乡政人民政府同意,市房管局向其先予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家庭与市房管局签订《廉租住房合同》后,市房管局向其交房。

『叁』 宜昌市公租房和塘悦舍什么时候可以入住–租房–手机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肆』 宜昌市公租房摇号名单

宜昌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摇号的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伍』 湖北宜昌楼市新政有哪些举措

6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坚决遏制恶意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的楼市政策主要有以下举措:

举措一:加大商品住房供给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科学调控市场供给。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小于6个月的县(市、区),要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审批节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项目上市进度,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增加商品住房供给,切实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举措二:加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严格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涨幅,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对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现房销售备案;对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市间隔时间6个月以内的,不得调整指导价格。

举措八:落实市场调控责任

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牵头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领导小组,互通共享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和政策,定期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加强市场研判,加强政策研究,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陆』 宜昌市荷塘悦舍公租房房型

宜昌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柒』 宜昌大学生如何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条件有

新就业大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年限最内长不超过5年容):
1.在城区就业的2015年5月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包括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3.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捌』 2017宜昌还有公租房这个政策吗

建议去咨询宜昌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玖』 宜昌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外地人有资格吗

基本没有资格申请,请看以下规定:
根据《宜昌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回》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实物答配租的家庭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取得本市城区城镇户口5年以上;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享受达2年以上(含2年);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和租赁公有住房。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9日,最低收入无房户可由户主在领取廉租住房补贴的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宜昌市社会救助证》,《宜昌市社会救助证》上注明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市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申请时请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原件;申请人结婚证复印件,若为离异者提供离婚协议;承租公房的租赁合同;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拆迁、出售者要提供相关协议;申请人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人口及现住房情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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