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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10:24:33

『壹』 如何申请广州市经济适用房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1)广州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扩展阅读: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贰』 哪里有公示广州保障性住房户型图的网站啊

需要注意三点:
第一,在男方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有无男方姓名,如果有,则需要按照协议进行分配住房面积或资产;
第二,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口,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街乡镇政府开具无房产、无土地、无分红的证明;
第三,双方名下有无汽车、股票、存款等,这类需要计入资产;
第四,夫妻双方收入多少?经济适用住房年收入不能高于45300元,限价商品住房不能高于88000元
请采纳!
另:农业家庭户也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但需要符合北京市的住房面积、资产和收入要求!

『叁』 到哪里申请广州保障性住房

领取表格: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提交材料:

1、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2、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取得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6、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免交本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7、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8、家庭资产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9、诚信承诺书。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可支配收入、资产和住房面积的核定

『肆』 广州市保障性住房 怎样申请广州市经适房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 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 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 《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 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

『伍』 广州市住房保障局的网址

我们星期六加班是不是要给加班费企业给我们补休合理吗一年下来我们都休不完公司还是没给我们算加班费 ,

『陆』 不是广州户口可以在广州申请廉价处住房吗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与方法

介绍: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享受过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区国土房管分局。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廉租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四)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落户在本市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

(七)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八)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九)《诚信承诺书》。

前款规定的材料所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收入、资产、住房面积的证明材料按本办法附件3执行。

附表

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住房面积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限额标准

家庭组成(人口数)
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元)
家庭年可支配 收入(元) 人均住房居住面积(㎡) 申请人家庭资产限额(万元)

1 640 7680 ﹤10 7
2 1280 15360 ﹤10 14
3 1920 23040 ﹤10 21
≥4 2560 30720 ﹤10 26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家庭资产审核内容

银行存款 含现金和借出款。
土地、房产 落成及预售的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及已协议买卖的房产,以“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且房产、土地与借贷情况无关,价值以现估价值为准。
汽车 自用和经营用车辆,价值以现估价值为准。
投资类资产 含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
收藏品 字画、古币、瓷器等古董,黄金、白银等贵金属,邮票、货币等收藏品。
备注 1.拥有资产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纳税证明)以供查阅。
2.申请人需书面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包括申请人银行存款在内的所有资产。

『柒』 广州如何申请保障住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每项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2)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申请人的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公示;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5)公示、批准并公告: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的情况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订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捌』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

343v

『玖』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是什么单位性质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吗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能否转为行政机构

是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办公室正付主任才是公务员。至于能否在事改种成为行政机构这就要具体看广东省,广州市俩级政府的决定了。估计是比较难的。

『拾』 在广州申请公租房是怎么样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最高月收入不超过2066元

1.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 收入、资产要求
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
一人户低于24795元(即人均月收入2066元);
二人户低于45458元(即人均月收入1894元);
三人户低于61989元(即人均月收入1721元);
四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即人均月收入1550元)。

家庭资产净值标准:
一人户低于13万元;
二人户低于24万元;
三人户低于33万元;
四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

3. 住房要求
(1)住房困难标准
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2)房产变动情况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流程
申请时就要选择好获补助方式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及公示;
3.经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公示和批准。

备注:申请人递交申请时须明确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自行解决住房,还是轮候公租房;选择承租公租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租房的区域意向。
三、保障方式
可等公租房也可领钱自行租房,广州市公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庭,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一经审核通过,即予发放租赁补贴,由其自行在市场上租房。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适度保障的原则,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政府不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直接发放差额住房租赁补贴。

保障对象如果选择实物配租方式(即租住公租房)的,最高按所租公租房的市场租金八成发放租金补助。不过,公租房源的轮候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轮候期内不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也就是说,如果选择了要等房子,则需要用自己的钱在市场上租房进行轮候。

四、补助标准

广州公租房将采取“市场计租、分档补助、租补分离”的租金收取模式。

“租补分离”是广州公租房管理办法的一大特色,即租金和租金补助单独核算,保障家庭在全额交纳市场租金后,再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给予发放租金补助。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介绍,这改变了过去统一按优惠租金计租的方式,政府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有利于明晰政府对保障对象在租金方面给予的补贴和投入,也有利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市场计租”即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具体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确定并公布;“分档补助”即政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收入高低给予分档租金补助,租金补助标准为市场租金的50%~80%,即保障对象实际缴纳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约为市场租金的20%~50%。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计租,不另外发放租金补助。
五、计算公式
1.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
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其中:
1)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
2)家庭人口计算标准为: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及以上按实际人数计算(超生子女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或缴纳社会抚养费未满5年的除外);
3)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
4)收入补贴系数为: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补贴系数为1.3;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9600元的,不含上述第(一)点家庭,补贴系数为0.9;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9600元、低于或等于15600元的,补贴系数为0.7;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5600元、低于或等于20663元的,补贴系数为0.5;
(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663元、低于或等于24795元的,补贴系数为0.3。

5)区域补贴系数
(一)户籍地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1。
(二)户籍地为白云、黄埔、萝岗、南沙、番禺、花都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2.租金补助计算公式
租金补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补助标准。

其中,补助标准为:
一、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9600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8;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9600元,但低于或等于15600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7;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5600元,低于或等于20663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6;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663元,低于或等于24795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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