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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25 20:19:00

Ⅰ 北京 住房补贴发放年限

你已经享受了差额补贴,估计单位不会再给你改为按月补贴(无房职工享受),退房后还可以拿现有公房面积的差额补贴,如果以后提职就可以拿级差补贴。
单位一般都是会替职工考虑如何享受住房补贴比较合理,我不是北京的,没有针对北京的情况做过测算,1次性的住房补贴现在就可以拿到手,而按月补贴是每次拿一部分,直到退休,按月补贴的一般含有贷款利息部分总数会多一些。
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规定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发放年限是32年,1998年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时间、本人离退休时间是几个有关时间点。
98年12月31日前工作的称为老职工,98年前的工龄部分,一次性发放,98年后工龄的按月计发;98年后参加工作的称为新职工,没有一次性发放部分,都是按月发放,你说你还要30年退休,估计是新职工了。
有房新职工一次性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1265元+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无房新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目前是0.66)

Ⅱ 北京市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你可以去查询北京市的当年的房地产住房补贴办法,便得知。

Ⅲ 求问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

1.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
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
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
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

2.
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
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
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
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
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
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级、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
事员
70
平方米;副处级、
25
年(含)以上工龄正、副科级
80
平方米;正处级
90
平方米;副局级
105
平方米;正局级
120
平方米。

4.
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

1
)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
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
工住房面积。


2

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
(康居)
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
=
(职工购建房款
-
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
÷与所购住房同
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
6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

另一套按每平方米
3200
元集资建房
100
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
50
,同地段经
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
4000
元,扣除面积
=

3200
×
100-
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



÷

4000
×
100

×
100=57.5













=100+60-57.5=102.5
平方米。


3
)职工承租公房
(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
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
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
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

2000

19
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
2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
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
超出原面积部分,
但未超过人均
15
平方米以内的部分,
(即:
15
平方米×
3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
相关优惠政策;
超出人均
15
平方米以外部分
(即:
70
平方米
-15
平方米×
3=25
平方米)
,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
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
即: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45
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
)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积按
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

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
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
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

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积合并计
算。

(7)
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或购买
人转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积,不核
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


8

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
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
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
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9

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
应核定为住房面积,
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10
)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
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
50%
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
积的
70%
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5.
高层住宅的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
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
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
10%
的建筑面
积后作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
减少
10%


6.
职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
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价格与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
平均价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积。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住房
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京外住房建筑面积。

7.
职工及其配偶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状况发生变化引起住房面积增加的,
其住房补贴如何处理?

答:
职工及其配偶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状况发生变化引起住房面积增加的,
应由职工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按规定重新核定面积计算住房补贴额,多余部分应
退回单位。

8.
职工继承父母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是否核定其面积?

答:职工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9.
夫妇离异后,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

答:夫妇离异后,尽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
贴。这是因为夫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下承租或按房
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事实上已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视为双方都享
受了房改优惠政策。离异后一方虽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
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了分配,因此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
房核定为夫妻二人的住房。离异前承租或已购公有住房已经达到本人住房补贴
面积标准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补贴;离异前已购公有住房没有达到本人住房补
贴面积标准的,可以享受差额住房补贴。

10.
职工离异后又再婚的,如何核定面积?

答:职工婚姻状况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
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职工以后在婚姻
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的,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
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因其它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
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
职工甲离婚前与原配偶乙共同承租
60
平方米单位公有住房,
离婚后
该住房由乙继续承租居住,
后职工甲与职工丙再婚,
职工丙婚前承租
50
平方米
米住房。
二人再婚后单位又分配
80
平方米公有住房。
计发住房补贴时,
职工甲
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60

80

140
平方米;职工乙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60
平方
米;职工丙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50

80

130
平方米。

11.
职工
2003

9

9
日(含)后与有房职工结婚,如何核定面积?

答:职工在
2003

9

9
日(含)
078
号文印发后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
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
房面积。

如:某职工
1999
年元月
1
日参加工作,属无房户,
2004
年结婚,配偶属
有房职工,该职工仍按无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12.
承租或已购公房职工是否可以通过选择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答:职工承租除不可售公房外的其它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
后,原则上不能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13.
军队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
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公寓房的,
在计发住房补贴时,
其住用的军队公寓房不核定职工住房面积。须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
情况调查表》
,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予以确认。

14.
军队非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非公寓房的,按相关文件核定
住房面积。

军队非公寓房指:军队经济适用房、现有住房、集资房,商品房等。

15.
职工在军地均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职工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其中,其住用的军队住房属
于公寓房的,不核定职工住房面积,须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
查表》

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予以确认。
住用军队非公寓住房及地方住房按
我市相关政策核定面积。

16.
如何界定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在部队期间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其住房
补贴如何发放?

答:军队转业复员人员或其配偶申请住房补贴,均应填写《北京市职工住
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

表中“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
栏中填写了“已领取住
房补贴或住房补贴已记账”
的,
可界定为转业复员人员在部队已享受住房补贴。
属于无房职工的,职工住房补贴应从调入单位起薪之月起开始计发;属于未达
标的,按我市未达标的政策计算的住房补贴额与部队补贴的差额计发。在部队
期间没有享受住房补贴的,按我市相关政策计发。

17.
职工(或其配偶)部队在京外的,如何调查其住用军队住房情况?

答:职工(或其配偶)部队在京外的,为了方便职工申报住房补贴,减少
不必要往返路途,职工(或其配偶)可将《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
表》邮寄或传真给原部队,原部队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传真到职工所在单位,
单位可凭军队签字盖章的《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传真件先行
办理申报,待收到原件后存档。

18.
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因原部队改编、撤销等原因,签字盖章困难的如何

Ⅳ 北京市住房补贴问题

北京市政府房改办、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
中心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职工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企业发给职工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财务处理方式按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22号)、《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61号)及《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京财金融[2001]290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职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一次退还职工本人。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支取手续。

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九月八日

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3年09月08日 实施日期:2003年09月08日 (地方法规)

Ⅳ 北京市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3000左右吧

Ⅵ 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问题

应该是不可以了,北京的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只能是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的,无论你原来是在外地还是北京只要享受过,就不能领取补贴了,但如果你原来的房子面积没达到你的职务标准,可能可以把差的面积补贴上,如果面积已经超过你的职务标准就没有了。你可以具体问问单位的房改部门。

Ⅶ 北京市公务员住房补贴有固定标准吗

1、《关于省直单位购房补贴核定办法》(冀直房改[1999]4号)
2、《关于省直回单位专业技术答干部和技术工人购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直房改[1999]7号)
3、《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政办[2005]24号)
4、《关于上报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机构的通知》(冀直房补办[2006]1号)
5、《财政部关于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财综[2008]3号)

Ⅷ 北京市住房补贴怎么才能领

住房补贴是指1999年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时的,1999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后,就没有住房补贴了。

Ⅸ 北京住房补贴

于是我慢慢起床穿好衣服,
看到它我可是没有白活,
雨中的花园和园中的喷泉
我以绝对的信念坚信
但那天我们只是在夏日尘埃中
遣卷是你的的相的,驻足在姹紫嫣中哈哈

Ⅹ 北京市大兴区什么时候发放住房补贴

没有领到住房补贴的退休人员什么时候可以兑现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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