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在哪个网站查询保障性住房
 您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hrss.gov.cn可以随时查到
『贰』 怎样查询保障性住房的审批情况
鬼知道。。。
『叁』 保障性住房备案查询
建议您联系属地建委查询,建委管理房屋问题,政府热线各地不同,建议通过114查询。
『肆』 北京保障性住房在哪个网站查询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 住房保障(旧版) 住保业务网查询
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3615/
『伍』 北京哪个网站可以查公租房申请信息
http://www.bjjs.gov.cn
『陆』 北京市市建委网站公租房怎么查
您好!
5万套只是最低目标
在“十二五”时期,本市通过各种方式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00.9万套(户)。其中新建筹集90万套,货币补贴1.4万户,房屋修缮9.5万户,这也使“十二五”期间保障房100万套建设筹集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保障房轮候家庭的住房需求实现了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本市确定今年的计划是筹集保障房5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4万套、其他类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0.6万套。
“5万套只是最低目标。”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解释,这5万套只是目前已经落实供地的房源,随着今年土地供应增加,房源筹集量也会增加。
此外,筹建的数量并不等于分配的数量。也就是说,筹集只是针对于今年供地方面,而实际分配还会更多考虑过去已经开工建设的保障房。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北京市公租房、自住房还有部分在建项目,今年也会陆续达到竣工交用条件,形成有效供应,所以申请家庭尽可放心。
公租房租金跟着成本走
根据目前的筹集计划,此前常常被市民提及的经适房和限价房已经消失。不久前,市住建委曾表示,截至去年底,北京已经实现保障房备案家庭房源对接需求的全覆盖。在满足已有轮候家庭后,原则上将不再建设经适房和限价房。今年还会有少量去年已经供地的经适房或限价房开工建设,但不会有新的经适房或限价房的土地供应,建设计划中也不会安排新的项目。
这也就意味着,将来北京主要建设筹集三类保障房源,即棚改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
供应越来越多保障房的同时,本市的保障房政策也在逐步优化。“十三五”期间,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工作重心从抓建设为主向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向实物与货币补贴并举转变,建设运营主体从多元化向专业化转变。
“在公租房方面,本市将逐步放宽公租房的准入条件。”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将设计、建设单身宿舍、青年公寓、人才公寓和老年公寓等多样化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市场租赁补贴力度。“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 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他说。
自住房优先辖区内购买
“职住平衡也是本市保障房政策优化的方向。”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今年在公租房、自住房政策方面都将推进职住平衡。
目前,本市的自住房购买政策是全市通盘考虑,对无房者和轮候家庭优先。而这一政策将有所变化,更加侧重考虑区域内部解决。
自住房方面,今年北京自住房将推“所在辖区优先购买”政策,也就是说户籍和工作在本区内的老百姓将优先购买本区的自住型商品房。例如,户口在顺义区或工作在顺义区的家庭则会优先购买顺义区内的自住房。“这主要是考虑到推进‘职住平衡’。”这位负责人说。
像东西城这样区内没有自住房项目的地方,自住房该如何解决?会不会像限价房一样从其它区专门调配房源?记者了解到,辖区内优先购买并不意味着无法异地购买自住房,东西城符合条件的家庭依然可以到其它区摇号购买。不过,未来政策也会对调配房源的情况予以统筹考虑。
望采纳,谢谢
『柒』 北京市住建委如何查看保障性住房信息
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右上有一个住房保障,进去之后下拉就看见了
『捌』 如何能查出个人购买过保障性住房的信息记录
你到当地房地产大厦去查询一下档案就知道这个人是否购买过保障性住房 这个步骤叫查档。也是析产中重要的一步
『玖』 请问,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查询申请进度显示准予登记是到哪一步了
进度问题建议在所在地公租房管理中心官网上进行查询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